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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模化养猪场兽医防疫规程

农信网 2023-02-05 06:42:01 畜牧养殖 906

规模化养猪场兽医防疫规程

总则

第一条为了预防、控制猪的传染病(包括寄生虫、下同)保护养猪正常生产和人民身体健康,提高养猪的经济效益,根据国务院颁发的《家畜家禽防疫条例》(以下简称条例,下同)和农业部制定的《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入下同)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防疫卫生工作规程

第二条本规程所指猪传染病同《实施细则》第三条中规定的有关猪的疾病。

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具有一定规模的国营、集体、专业户和中外合资养猪场。

第四条猪场场长及工作人员,必须严格遵守本防疫卫生规程。

第五条在出现疫情时,场长、兽医及管理人员应强制执行有关措施。

建猪场的防疫要求

第六条猪场场址应选择地势高燥、背风、向用、水源充足、水质良好、排水方便、无污染、排废、供电和交通方便的地方。远离铁路、机场、大公路、城镇、居民区和公共场所500米以上。离开屠宰场、畜产品加工厂,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,风景旅游区1000~2000米。周围筑有围墙或防疫沟,并建立绿化带。

第七条养猪场要做到生产区与生活区、行政管理区严格分开。生产区应在离生活区、行政管理区100米以外的下风处。饲料仓库、种猪舍应设在生产区的上风处。

第八条根据防疫需要,应建更衣消毒室、兽医室、隔离舍、病死猪无害处理间等,应设在猪场下风50米以外,场内道路布局合理,进料(净道)和出粪(污道)道严格分开,防止交叉感染。

第九条按饲养工艺应建筑种猪舍(含种公猪舍)、妊娠猪舍、分娩舍(产房)、培育舍、育成舍和育肥猪舍,各猪舍之间的距离应为20米左有。育肥猪舍应更远些。

第十条猪场大门、生产区入口处要设置宽同大门、长为机动车车轮一周半水泥结构的消毒池。生产区门口设有更衣、换鞋、消毒室或淋浴室。猪舍入口处要设长1.0米的消毒池,或设置消毒盆,供进入人员消毒。

第十一条场内应有深水井或自建水塔供全场用水。水质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。猪场要有专门的粪污处理场、粪尿污水处理设施,要符合环境保护要求,防止污染环境。

第十二条种猪进场要进行隔离观察,出场种猪经过用围栏组成的通道,赶进装猪台。装猪台设在生产区围墙的外边。

防疫职责

第十三条猪场兽医防疫卫生管理实行场长负责制。场长的职责为:

1.组织拟定本场兽医防疫卫生计划、规划和各部门的防疫卫生岗位责任制;

2.按照规定淘汰病猪、疑似传染病病猪、隐性感染猪和无饲养价值的猪只;

3.组织实施传染病和寄生虫的防治和扑灭工作;

4.对场内职工及其家属进行猪场兽医防疫卫生规程宣传教育;

5.监督场内各部门和职工执行规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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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有 2 评论

  • 千里❤风

    千里❤风

    @つ常年隐身希望这个规程能够严格执行,养猪产业需要这样的规范和监督,才能发展得更健康。

    2023-09-29 10:35

  • つ常年隐身

    つ常年隐身

    这个规程太重要了,可以有效保障养猪场的动物健康,也能保障食品安全,非常支持!

    2023-06-03 08: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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